2009年5月25日星期一

再次申请会见当事人邓玉娇

5月25日16:00,我们再次向巴东县公安局提交了会见手续,要求安排会见当事人邓玉娇。该手续由巴东县公安局廖警官接收,多家媒体记者在场见证。依照刑事诉讼法,公安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。

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
夏霖 夏楠
2009年5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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